樂高集團(澳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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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高®名稱由丹麥文 LEG GODT 的前兩個字母組成,意為“玩得好”。1958 年 1 月 28 日,樂高集團為這款樂高積木申請了專利,其中內部有熟悉的管子,頂部有螺柱。此後製造的所有 2 x 4 樂高積木的尺寸均與此專利完全相同。樂高得寶積木的尺寸是原始樂高積木的 8 倍,但它們都連接在一起。